近日,由于一起中美聯合破獲的跨國售賣芬太尼案,讓“芬太尼”這一專業術語在網絡傳播開來。當然案件的最后的結局是中美雙方達成共識,積極行動加強執法、禁毒合作,以及加強對芬太尼類物質的管控。但是這件事的背后卻引發了另一個關于藥品和毒品的話題。
要說這個話題,首先提一下芬太尼,芬太尼是一種鎮痛效果遠強于嗎啡的麻醉性鎮痛藥,并且鎮痛效果基本沒有盲點,是醫院手術常用的輔助鎮痛藥劑。但它同時也和嗎啡一樣有一個特殊身份——毒品。
以芬太尼為主要成分的“實驗室毒品”目前處于法律列舉毒品目錄中的灰色地帶,合成可能性多、成癮性強讓這種毒品成為了危害社會穩定與居民健康生活的巨大隱患。
當然,任何國家對于毒品都是抱著睥睨的態度的,但是由于此類毒品設計和制作速度往往比管制速率快,導致實際監管過程非常困難,加上主要成分又是重要的藥用物質,想要徹底杜絕自然也就難上加難了。